项目名称 |
武钢江北公司江夏钢材深加工基地钢结构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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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武汉钢铁集团汉阳钢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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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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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本项目自2014年9月取得备案证,2014年10月开工,2017年3月建成开始试生产。建设内容:厂房占地29763m2,建筑面积29763m2;1条轻钢钢结构生产线;1条重钢钢结构生产线、1条箱型梁钢结构生产线、1条管子/桁架生产线和1条抛丸线及配套能源公辅设施。本项目钢构车间实行白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劳动定员123人, 管理及后勤人员44人,一线生产工人79人(包括外包人员41人);变电站实行四班三倒制,每班工作8小时,劳动定员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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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陈凯 |
联系电话 |
18071558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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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戴海霞 |
技术专家 |
王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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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吴培志、王罗捷 |
报告审核人 |
唐小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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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李光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侯祖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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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人员 |
吴培志、王罗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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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时间 |
2017年5月23日至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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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
熊其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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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 危害因素 |
噪声、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二氧化氮、其他粉尘、砂轮磨尘、工频电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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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粉尘 |
化学毒物 |
物理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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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 样品数 |
超标样 品数量 |
检测 样品数 |
超标样 品数量 |
检测 样品数(岗位) |
超标样 品数量(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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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
19 |
216 |
20 |
28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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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规定,武钢江北公司江夏钢材深加工基地钢结构工程项目属于目录中第二大类—制造业,第(二十)中类—金属制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结合实际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接触浓度(强度),接触时间等情况综合分析判断武钢江北公司江夏钢材深加工基地钢结构工程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较重的项目。 建议: 1、工程防护:(1)本项目抛丸机自带低压脉冲布袋除尘系统,除尘系统与抛丸机联锁,同时启动,应定期对其进行检维修与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2)本项目喷砂房设置有脉冲反吹式布袋除尘系统,采取先进的自动控制基础,工人喷砂作业时应穿防尘服,并检查防尘服是否有破损等情况,避免直接接触粉尘;喷砂时噪声强度较高,工人应佩戴防噪耳塞。(3)H型重钢线碳弧气刨工位、箱型梁线气刨焊位、箱型梁线气保焊位、钢管/桁架线焊接位烟尘浓度较高,应在该作业点设置烟尘净化器,工人在作业时注意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2、个体防护:(1)应按《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等标准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2)喷砂工建议配备SNR值≥32dB(A)防噪耳塞或防噪耳罩。(3)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应急救援:(1)本项目气站内发生应急事故时,如管道发生丙烷或二氧化碳泄漏,除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外,还可能导致工人因缺氧引起窒息,建设方应增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巡检现场泄露检测仪、应急救援空气呼吸器二台及以上,并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2)根据该地区气温特点,夏季较炎热,建设方应制定《高温中暑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演练,给工人发放防暑降温药品。 4、职业健康监护: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建设方应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所有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并针对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及时安排体检异常人员进行复查,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进行确定。 5、职业卫生管理:(1)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2)职业卫生培训可与安全培训同时进行,将相关培训记录整理归档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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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意见: (1)完善本项目概况、工艺流程分析及“三同时”情况说明; (2)完善防护设施设计落实情况的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补充措施建议; (3)完善职业健康体检资料的分析; 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按专家组意见修改,用人单位按专家组意见整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归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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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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