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武汉武新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平方米彩色透水地面砖生产线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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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武汉武新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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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青山都市工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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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2016年10月,武汉武新新型建材股份公司抢抓海绵城市建设机遇,先期介入相关产品及全套技术研发,主动与政府对接,积极参与绿色海绵城市试点工程建设,为武钢钢铁二次资源的高效利用找寻契机。利用武钢所排放的重矿渣、钢渣、水淬矿渣等上一条新型建筑材料—彩色透水地面砖生产线,以满足新型建筑材料发展的市场需求和冶金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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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胡学哲 |
联系电话 |
13797026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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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戴海霞 |
技术专家 |
王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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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廖伟、王罗捷 |
报告审核人 |
唐小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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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李光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侯祖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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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人员 |
廖伟、李克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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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时间 |
2017年9月7日、8日、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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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
胡学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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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 危害因素 |
矽尘、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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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粉尘 |
化学毒物 |
物理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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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 样品数 |
超标样 品数量 |
检测 样品数 |
超标样 品数量 |
检测 样品数(岗位) |
超标样 品数量(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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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4 |
0 |
0 |
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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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划分,本项目属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将本建设项目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组织管理:(1)应按照《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 (安监总安健〔2013〕171 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者职业卫生档案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2)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第 47 号)的相关要求,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 号)的相关要求,加强职业卫生和心理卫生知识培训;(4)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5)本项目无建设施工阶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的报告,用人单位在今后的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做好施工期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2、工程技术:(1)本项目的铲车岗粉尘超标,作业人员在驾驶铲车作业时应关闭驾驶室的门、窗,防止扬尘进入;投料岗粉尘超标,应对该岗位收尘装置加大风量,避免粉尘逸散;质检岗、叉车岗离成型机较近,导致粉尘超标,应对叉车活动范围地面进行洒水清扫,减少地面沉积尘,从而避免叉车驾驶时接触过多的扬尘。(2)本项目的成型机属于高噪声设备,应对成型机和控制室的防噪设施进行隔声改造。(3)应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或更换破损的通风设施,以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3、个体防护: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 号)的相关要求,为本项目接触粉尘的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防护等级为KN95的防尘口罩(含“三证一标”),为操作室和质检位作业人员配备SNR值大于25dB(A)的防噪耳塞,并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职业健康监护:本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严格执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根据体检结果对相关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妥善安置,进一步完善体检项目。 5、应急救援:建设方应急救援药箱还应当补充以下物品及装备:担架、止血药、警示带、应急手电并按最大班人数配备。 6、其他建议:本项目如果因生产技术、工艺或者原辅材料等发生变化,可能导致生产过程中新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对其可能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应及时申报并作补充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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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意见: 1.完善原辅材料性状及工艺流程的说明; 2.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合理性及有效性的分析与评价; 3.完善超标岗位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的建议。 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建设方按专家组意见整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归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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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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