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油化库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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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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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十堰市张湾区体育路赵家沟社区20号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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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设备”)位于十堰市张湾区体育路赵家沟社区20号,东风设备于2016年对现有试剂库(储存稀释剂、固化剂和试剂)、油漆库的屋顶进行改造,使之满足消防、安全及相应的防漏要求。目前该油化库已进入使用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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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宋军 |
联系电话 |
18186773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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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戴海霞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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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熊萌、张亮、吴培志 |
报告审核人 |
汤振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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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李光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侯祖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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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人员 |
熊萌、张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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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时间 |
2017年12月4日、5日和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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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
宋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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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 危害因素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丁醇、异丙醇、甲醇;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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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粉尘 |
化学毒物 |
物理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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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 样品数 |
超标样 品数量 |
检测 样品数 |
超标样 品数量 |
检测 样品数 |
超标样 品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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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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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本项目属于其他仓储业。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其他仓储业均为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行业。结合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及检测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较重的建设项目。 根据对本项目试运行期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本项目在生产状况正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后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本项目按本报告提出建议落实整改后,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能符合国家、湖北省及十堰市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可对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验收。 建议: 1、应急救援:在厂区配备担架等应急设施,并定期维护应急救援设施,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以确保其完整有效,加强应急措施,以满足应急救援的需要。按照制定的高温中暑处置方案和化学品泄漏的急性处置方案进行演练,并将演练记录归档保存。 2、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在库房巡检处补充“注意防毒”的警示标识。并将本次检测结果在油化库房进行公示。 3、组织管理:(1)应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安监总安健〔2013〕171 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劳动者个人健康监护档案。(2)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第 47 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正常运行时,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向劳动者公布。(3)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30日内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4)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5)本项目无建设施工阶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的报告,建设单位应补充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期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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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意见 1. 补充完善储存原料的成分、含量; 2. 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 3. 完善总平面布置的分析评价。 验收结论: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基本符合要求,建议通过验收。对于《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按专家提出的意见修改,对现场验收中所提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修改说明及现场整改报告经专家组组长签字后,存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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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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