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武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西湖公交停保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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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武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公交场站综合开发投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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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武汉市东西湖区泾河街办事处吴新干线以东、三店南路以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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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武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是武汉市人民政府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现有车辆停车点共175处,其中站内停车96处(含自有产权和社会提供),马路停车79处。目前取得产权的公交场站用地65处,总面积约1306亩。为发展公共交通,解决东西湖区公交停车难,完善东西湖区公交设施,解决居民出行的需要,武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在东西湖区金山大道以北、九通路以东实施新建东西湖公交停保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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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张帆 |
联系电话 |
18674099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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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和平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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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熊萌、王罗捷 |
报告审核人 |
唐小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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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李光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侯祖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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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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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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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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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 危害因素 |
溶剂汽油、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臭氧、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电焊烟尘、其他粉尘;噪声、高温、手传振动、电焊弧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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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粉尘 |
化学毒物 |
物理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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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 样品数 |
超标样 品数量 |
检测 样品数 |
超标样 品数量 |
检测 样品数 |
超标样 品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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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拟建项目属于“汽车修理与维护业”,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结合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等进行综合分析,判定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较重的建设项目。 拟建项目生产工艺成熟,总体布局较合理,拟采取的各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可行,项目在下一步设计时应依据本报告书提出的补充措施和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设施,职业病防护措施能符合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建议: 1、拟建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国家现行法规、标准,编制符合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建设单位应举办会议,组织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评审材料存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备查。 2、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施工时应将有关防护设施严格落实到位。 3、拟建项目投入试生产30天以上至180天内,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4、拟建项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第48号)的相关规定,在拟建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5、拟建项目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相关规定进行上岗前、岗中体检、离岗体检,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作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6、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7、拟建项目应根据项目各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完善企业职业病防治规划,做好关键控制点的职业病危害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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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意见: 1、完善本项目评价范围、建构筑物结构及通风情况的说明; 2、完善原辅材料来源、种类、性状的说明; 3、完善主要职业病危害岗位的防护要求; 4、完善锅炉房、蓄电池间、废油回收、空压机站、污水处理的分析。 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后,归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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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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