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8000吨/年液体三氧化硫联产发烟硫酸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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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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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宜都市枝城镇兴宜大道66号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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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24日在宜昌市宜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经营范围包括肥料、生物有机肥、有机肥、有机无机复合肥等。宜都兴发园区是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的,在一期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前提下,公司拟建设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项目。8000吨/年液体三氧化硫联产发烟硫酸项目属于该项目的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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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邱孝淞 |
联系电话 |
13697299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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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戴海霞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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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熊萌、朱家欣、汤振剑 |
报告审核人 |
唐小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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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李光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侯祖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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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人员 |
熊萌、朱家欣、陈进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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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时间 |
2018年1月16日、17日和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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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
邱孝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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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 危害因素 |
三氧化硫、硫酸;噪声、高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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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粉尘 |
化学毒物 |
物理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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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 样品数 |
超标样 品数量 |
检测 样品数 |
超标样 品数量 |
检测 样品数 |
超标样 品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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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15 |
0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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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无机酸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无机酸制造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行业。结合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及检测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根据对本项目试运行期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本项目在生产状况正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后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本项目按本报告提出建议落实整改后,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能符合国家、湖北省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可对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验收。 建议: 1、应急救援:(1)按要求补充酸碱灼伤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评估改进,将演练记录归档保存备查;(2)定期对应急救援设施(如冲淋洗眼器、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施等)、应急药品检查,及时更新,确保在有效期使用内。 2、职业健康监护:宜都兴发在以后的工作中,还需提高职业健康监护意识,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规定进行,对本项目作业人员接触酸酐或酸雾项目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落实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体检。 3、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告知: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职业卫生管理:(1)应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安监总安健〔2013〕171 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劳动者个人健康监护档案;(2)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第 47 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正常运行时,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向劳动者公布;(3)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30日内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4)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5)本项目无建设施工阶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的报告,建设单位应补充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期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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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意见 1、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合理性与有效性评价结论中,补充现场调查或客观依据等佐证材料。结合现场调查如实反映本项目职业健康监护状况; 2、规范评价单元的划分和描述; 3、具体说明采样(检测)的类型(定点或个体),补充采样示意图。 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后,归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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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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