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 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 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 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 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 价。控制效果评价主要为确认放射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和 采取的防护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与相关标准的 要求,保证正常运行时工作场所的辐射水平、工作人员的 受照剂量不超过标准规定的限值,降低发生潜在照射的可 能性,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为卫生行政部放射卫 生护措施竣工验收提供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