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乘用车项目(一期)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1、简介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通用”)成立于1997年6月,由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用汽车公司、上海汽车香港投资有限公司、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而成,目前已拥有上海金桥、烟台、沈阳、武汉四个生产基地,金桥南厂、金桥北厂、烟台东岳汽车、沈阳北盛汽车、武汉分公司5个整车生产厂,以及金桥动力总成、烟台东岳动力总成2个动力总成厂,是中国汽车工业的重要领军企业之一,设计总产能约为120万辆/年。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乘用车项目(一期)总投资约70亿人民币,主要建设冲压、车身、油漆、总装四大工艺车间以及PDC物流仓库、联合站房等配套工程。目前已导入别克凯越、雪佛兰两大系列新一代产品,达产形成30万辆/年整车生产能力。
2015年3月,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建设方”)委托我公司对其乘用车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乘用车项目
建设单位: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700000万元(含外汇25947.2万美元)
建设规模:项目新增规划用地约2200000m2,新增建筑面积约330101m2,新建冲压、车身、油漆、总装四大车间,公用动力站房、行政楼等配套辅助设施及售后配件配送中心等。
产品方案:生产下一代别克凯越轿车及其变型车(NG L-CAR)和雪佛兰迈锐宝(E12)Legacy轿车,形成年产30万辆整车的生产能力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江夏经济开发区金港新区金口街
3、评价范围
主要包括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的合理性,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程度,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辅助用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专项经费配备合理性等,通过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对危害情况和防护措施等情况的综合分析,得出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结论,并提出尚存在的问题与相应的改进建议。
4、职业病危害因素
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和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1)化学物质: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臭氧、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氧化锌、铜烟、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碳酸钠、磷酸三钠、硝酸、硫酸、盐酸、氟化氢、氟氢化铵、氧化钙、丙烯酸、乳酸、乙二醇丁醚、丙二醇甲醚、异丁醇乙酸、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乙酸丁酯、2-丙醇、丁醇、二甲基乙醇胺、汽油、乙二醇、二乙二醇、甲醇、次氯酸钠、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
(2)物理因素:噪声、电焊弧光、高频电磁场、高温、激光、手传振动、工频电场;
(3)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铝合金粉尘、棉、毛料、纤维粉尘、金属粉尘、电泳漆粉尘。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通用”)成立于1997年6月,由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用汽车公司、上海汽车香港投资有限公司、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而成,目前已拥有上海金桥、烟台、沈阳、武汉四个生产基地,金桥南厂、金桥北厂、烟台东岳汽车、沈阳北盛汽车、武汉分公司5个整车生产厂,以及金桥动力总成、烟台东岳动力总成2个动力总成厂,是中国汽车工业的重要领军企业之一,设计总产能约为120万辆/年。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乘用车项目(一期)总投资约70亿人民币,主要建设冲压、车身、油漆、总装四大工艺车间以及PDC物流仓库、联合站房等配套工程。目前已导入别克凯越、雪佛兰两大系列新一代产品,达产形成30万辆/年整车生产能力。
2015年3月,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建设方”)委托我公司对其乘用车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乘用车项目
建设单位: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700000万元(含外汇25947.2万美元)
建设规模:项目新增规划用地约2200000m2,新增建筑面积约330101m2,新建冲压、车身、油漆、总装四大车间,公用动力站房、行政楼等配套辅助设施及售后配件配送中心等。
产品方案:生产下一代别克凯越轿车及其变型车(NG L-CAR)和雪佛兰迈锐宝(E12)Legacy轿车,形成年产30万辆整车的生产能力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江夏经济开发区金港新区金口街
3、评价范围
主要包括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的合理性,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程度,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辅助用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专项经费配备合理性等,通过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对危害情况和防护措施等情况的综合分析,得出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结论,并提出尚存在的问题与相应的改进建议。
4、职业病危害因素
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和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1)化学物质: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臭氧、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氧化锌、铜烟、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碳酸钠、磷酸三钠、硝酸、硫酸、盐酸、氟化氢、氟氢化铵、氧化钙、丙烯酸、乳酸、乙二醇丁醚、丙二醇甲醚、异丁醇乙酸、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乙酸丁酯、2-丙醇、丁醇、二甲基乙醇胺、汽油、乙二醇、二乙二醇、甲醇、次氯酸钠、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
(2)物理因素:噪声、电焊弧光、高频电磁场、高温、激光、手传振动、工频电场;
(3)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铝合金粉尘、棉、毛料、纤维粉尘、金属粉尘、电泳漆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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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价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划分,本项目属“汽车制造业”,根据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第二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