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葛洲坝钟祥水泥有限公司钟祥双河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产能置换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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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葛洲坝钟祥水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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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湖北省钟祥市双河镇钟双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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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葛洲坝钟祥水泥有限公司原为湖北钟厦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由葛洲坝荆门水泥有限公司收购。当地水泥用石灰岩矿资源储量丰富,而且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利。公司原有一条日产4000吨和一条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现又新建一条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年产水泥熟料155万吨、水泥200万吨,配套建设9MW纯低温余热电站及配套铁路专用线等,设计规模达到年产水泥300万吨,其中特种水泥80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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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闫江平 |
联系电话 |
15926694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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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戴海霞 |
技术专家 |
王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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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廖伟、王罗捷 |
报告审核人 |
王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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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李光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侯祖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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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人员 |
廖伟、唐小芳、朱家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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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时间 |
2017年2月22日至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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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
江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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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 危害因素 |
矽尘、石灰石粉尘、水泥粉尘、其他粉尘、煤尘、噪声、高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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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粉尘 |
化学毒物 |
物理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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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 样品数 |
超标样 品数量 |
检测 样品数 |
超标样 品数量 |
检测 样品数(岗位) |
超标样 品数量(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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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
1 |
0 |
0 |
1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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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划分,本项目属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组织管理:(1)应按照《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 (安监总安健〔2013〕171 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者职业卫生档案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2)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第 47 号)的相关要求,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现状评价,并将检测结果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 号)的相关要求,加强职业卫生和心理卫生知识培训;(4)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5)本项目无建设施工阶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的报告,用人单位在今后的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做好施工期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2、工程技术:(1)本项目的原料配料站巡检岗、水泥磨及水泥储存库巡检岗的噪声超标,应对这些岗位作业人员防护耳罩的佩戴情况进行严格控制,从而降低噪声对作业人员的危害;辅料堆料岗、水泥插包岗、水泥装运岗的粉尘超标,应对这些岗位作业人员防尘口罩的佩戴情况进行严格控制,从而降低粉尘对作业人员的危害。建议配备专职防噪和防尘管理人员;(2)应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或更换破损的密闭防尘罩,及时清理除尘器,以保证防尘设施正常运转。 3、个体防护: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 号)的相关要求,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职业健康监护:本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严格执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根据体检结果对相关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妥善安置,进一步完善体检项目。 5、应急救援:(1)建设方应急救援药箱还应当补充以下物品及装备:防烫伤软药膏、眼药膏、担架、止血药、警示带、应急手电、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并按最大班人数配备,在易发生中毒的回转窑与煤磨现场增加急救药箱的数量;(2)本项目现场关键设备处应增加设置固定式CO检测报警仪,并为回转窑及煤磨巡检岗配备便携式CO检测报警仪,所有检测报警仪器均应派专人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校准,周期检定。(3)建设方应增加编制《受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受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机制,要求所有相关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包括基本的急救和心肺复苏术,以及密闭空间准入所要求的相关培训。作业人员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若发生意外,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迅速离开作业现场。当发生缺氧危险时,作业人员及抢救人员均须立即使用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对已患缺氧症的作业人员应立即给予急救和医疗处理。(4)建设方应补充制定《有毒气体中毒应急救援专项预案》以及《高温中暑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纳入实战演练中,每次演练应制定演练方案,演练方案应详细描述时间、地点、事件、目的、人员分工等,在演练后,应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指出其中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整改,演练过程留存的各种资料应统一归档保管。 6、其他建议: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如果因生产技术、工艺或者原辅材料等发生变化可能导致生产过程中新增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其可能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应及时申报并作补充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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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意见: 1、完善脱硝、发电工艺的描述,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并完善检测结果的分析; 2、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结果的分析及评价; 3、补充辅助用室的分析与评价。 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建设方按专家组意见整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归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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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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