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华新水泥(武穴)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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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华新水泥(武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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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湖北省武穴市华新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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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华新水泥(武穴)有限公司(以下称:用人单位)成立于2005年,总投资9亿元人民币,是中国著名水泥企业集团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最具规模的子公司之一。现有日产6000吨和日产4800吨两条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两条生产线分别于2005年4月和2007年10月建成投产,产能规模达年产水泥熟料380万吨、水泥250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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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方志红 |
联系电话 |
13476726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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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皮 丹 |
技术专家 |
王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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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张亮、汤振剑 |
报告审核人 |
王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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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李光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侯祖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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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人员 |
沈捷、李俊、张亮、熊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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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时间 |
2016年9月26、27、28日和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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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
方志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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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 危害因素 |
石灰石粉尘、水泥粉尘、其他粉尘、煤尘、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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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粉尘 |
化学毒物 |
物理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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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 样品数 |
超标样 品数量 |
检测 样品数 |
超标样 品数量 |
检测 样品数(岗位) |
超标样 品数量(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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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
2 |
0 |
0 |
27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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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 用人单位生产产品为水泥熟料和水泥,其行业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标准,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毒理学特征分析、现场检测结果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同时结合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调查及职业健康体检情况,分析确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程度为严重。 建议: 1、组织管理:(1)建议用人单位在下步工作继续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第47号)的要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日常检测,严重的项目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同时将检测结果如实告知作业人员。(2)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员工岗前、岗中职业卫生专项培训,提高作业人员个人职业卫生水平等,培训累积学时应满足相关要求。(3)用人单位应根据自身职业危害因素的特点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栏,同时加强对已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的检查与维修。(4)要求用人单位应按《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相关规定,完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以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1)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2)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3)职业病危害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4)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5)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包括单位职业卫生记录卡;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登记表;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文件、指导文书清单;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档案;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汇总资料、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证名单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病例登记表等员工个人健康资料;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5)建议用人单位增加个人监护档案、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告知卡、应急救援药品及应急救援演练等费用。 2、工程技术:(1)用人单位的熟料车间粉磨巡检岗、余热发电车间汽轮机巡检岗、水泥粉磨车间磨机巡检岗和装运车间水泥插包岗的噪声超标,建议对这些岗位作业人员防护耳塞的佩戴情况进行严格控制,从而降低噪声对作业人员的危害;装运车间水泥插包岗插包点和水泥装运岗装运点的粉尘超标,应对这些岗位作业人员防尘口罩的佩戴情况进行严格控制,从而降低粉尘对作业人员的危害,建议配备专职防噪和防尘管理人员。(2)建议用人单位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或更换破损的密闭防尘罩,及时清理除尘器,以保证防尘设施正常运转。 3、个体防护:(1)建议进一步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装运车间水泥插包岗、装运车间汽车散装岗、熟料车间粉磨巡检岗、余热发电车间汽轮机巡检岗、水泥粉磨车间磨机巡检岗)的监督工作,督促工作人员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同时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在有效使用期限内。(2)建议加强对所配置的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方法的宣传教育以保障防护用品正确、有效使用,定期检查配戴情况和个人防护用品是否损坏或过期,并及时更换。 4、应急救援:(1)建议用人单位应根据制定的预案定期落实应急救援演练制度,同时演练结束后进行总结,验证预案的不足之处;同时应进行作业人员应急救援培训,培训累积时间要符合标准;保证预案内容、救援方式、疏散通道的全员知晓,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救水平。(2)建议用人单位应针对目前所配备的应急救援药品结合相关标准进行补充完善。(3)建议针对该项目各种设备内部的受限空间作业,必须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2007)、《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06)制定受限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控制计划、受限空间作业准入程序和安全作业规程,并保证所有相关参与人员掌握计划、程序和规程,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持证作业。(4)建议用人单位应在厂区明显位置设置应急风向标。 5、健康监护:(1)用人单位应落实职业健康“一人一档”管理制度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员工个人健康档案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证名单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病例登记表等员工个人健康资料;职业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2)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职业病病人确诊后应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3)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相关规定,进行岗前、在岗、离岗及医学随访体检,档案妥善保管,做好前后对比、动态综合分析,及早发现问题妥善解决。如果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90d内,可视为离岗时的检查。 (4)职业健康体检:在今后的生产中,用人单位应每年定期进行一次职工健康体检,及时掌握员工的职业健康现状,使体检率达到100%,并对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人的处置做到合法、及时、公正。用人单位应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结合近三年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应参照下表按照职业健康体检周期继续完成以后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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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意见: 1、完善本项目概况、评价范围及外委情况的说明; 2、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粉尘种类的说明,完善检测结果的分析; 3、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评价。 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现状评价报告书》,《现状评价报告书》按专家组意见修改,用人单位按专家组意见整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归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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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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