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三环(谷城)精密锻造中心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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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北三环锻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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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谷城县经济开发区 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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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项目总投资额:150000万元。 项目规模:年新增汽车、工程机械、铁路等各类锻件20万吨。 生产车间:主要包括项目主体工程(一、二、三期工程)、配套的辅助、公用工程(污水处理厂、危化品库、模具加工车间、10KV开闭所、35KV降压站-供电、给排水、冷却循环水系统、供气-压缩空气(空压站)和天然气(天然气计量站)、维修)及辅助用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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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邓部长 |
联系电话 |
13545312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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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皮丹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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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胡月明、张亮 |
报告审核人 |
王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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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陈克玲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鲍德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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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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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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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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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 危害因素 |
电焊烟尘、其他粉尘、砂轮磨尘、活性炭粉尘、三乙醇胺、油酸、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乙酸乙酯、丙酮、乙醇、正丁醇、氧化锌、三聚磷酸钠、脂肪族聚氧乙烯醚、羧酸、乙炔、甲醇、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臭氧、二氧化氮、硫化氢、噪声、高温、电焊弧光、工频电场、甲烷、丙烷、氩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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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粉尘 |
化学毒物 |
物理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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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 样品数 |
超标样 品数量 |
检测 样品数 |
超标样 品数量 |
检测 样品数 |
超标样 品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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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生产产品为汽车、工程机械、铁路等各类锻件,是指通过对金属坯料进行锻造变形而得到的工件或毛坯。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拟建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业(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结合项目可能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因此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从职业病卫生角度分析,该项目在对本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建议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到位,并在项目运行时认真实施,该建设项目在职业病危害方面是可以控制的。 建议: 1、根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施工时应将有关防护设施严格落实到位;同时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2、拟建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3、拟建项目应加强外委工序-检维修电焊作业的管理工作,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4、建议拟建项目在人工打磨、切边、模具制造氧割焊接处均设置局部抽风管,将产生的烟尘通过管道转运至除尘器进行集中收集,统一处理。 5、建议拟建项目在维修设备焊接设置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喷漆工序清洗点设置全面机械通风,危化品库设置事故通风及连锁装置。 6、其他建议详见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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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意见: 1、完职业病危害因数预期接触水平超标还是不超标的依据不足,应补充相关措施和依据; 2、报告应明确师傅存在放射源; 3、利用工程分析方案补充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高温WBGT指数、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以及粉尘的超限倍数是否满足国家限值要求; 4、补充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分析; 5、总平面布置应补充分析建(构)物之间的间距是否满足卫生间距要求; 6、按照《建设项目建设期职业病危害编制要求(试行)》补充施工部分的措施及建议; 7、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评审结论:专家组原则同意《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预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后报谷城县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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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