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武汉顶津食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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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武汉顶津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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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珠山湖大道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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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武汉顶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津食品)系属顶新国际集团全资子公司,顶新国际集团(Ting Hsin International Group),集团总部位于上海市,顶新的前身是1958年创立于台湾彰化的鼎新油厂,1988年10月开始投资大陆,经过10年的发展,顶新集团在大陆投资总额达12亿美元,旗下共拥有55家营运公司、34家工厂、3家量贩店、31家速食餐厅,员工近24000人。武汉顶津食品创立于1996年3月28日,位于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山湖大道87号,于1997年5月1日正式投产,占地面积7.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拥有3个厂房,15条生产线,主要生产冰红茶、绿茶、果汁、纯净水等饮料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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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赛维革 |
联系电话 |
15827178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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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皮丹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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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邢皓晨、沈捷 |
报告审核人 |
王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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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陈克玲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鲍德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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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人员 |
邢皓晨、陈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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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时间 |
2015年11月30日-12月2日和12月23日-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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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
赛维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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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 危害因素 |
茶尘、其他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磷酸、乙酸、氢氧化钠、丁酮、氨、硫化氢、噪声、高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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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粉尘 |
化学毒物 |
物理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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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 样品数 |
超标样 品数量 |
检测 样品数 |
超标样 品数量 |
检测 样品数 |
超标样 品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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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0 |
69 |
0 |
117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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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 武汉顶津食品有限公司项目的选址、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设计卫生要求、卫生工程技术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配备、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职业病危害的防护对策基本符合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及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检测结果表明:粉尘、毒物全部符合国家限值要求,噪声检测大部分符合国家限制要求。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12年版)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有关规定确定:顶津食品属食品制造业,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建议: 1、公司应定期在车间举行职业卫生培训,让工人知晓职业病危害及防护知识;严格检查个体防护用品佩戴情况,采取严厉的奖惩措施,培养工人养成良好的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的习惯。 2、严格执行个体防护用品采购、发放、领取制度,建立发放计划和领用台账,并严格执行。 3、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增加工人的自我防护意识。 4、辅机房巡检作业人员接触噪声8小时等效声级超过限值,除高压机、低压机等设备噪声较高外,还因为作业人员记录、休息的位置也设置在其中一个辅机房内,噪声最高达到了82.3dB(A),建议将辅机房巡检作业人员记录、休息的位置调整到噪声比较低的位置。 5、建议顶津食品严格执行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做好职业健康监护。 6、对于职业健康体检检查出的矿水车间贴标岗噪声作业禁忌证,由于贴标岗属于噪声作业岗,应尽快将其调离噪声作业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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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对报告的意见: 1、补充完善企业建筑结构、布局及示意图; 2、完善工程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车间通风方式效果; 3、补充工人工作写实及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分析; 4、按照专家的其他意见进行修改。 专家组对用人单位的意见: 1、补充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警示标识、告知卡; 2、加强应急救援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管理; 3、补充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4、按规范要求完善职业健康监护。 评审结论: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现状评价报告》,《现状评价报告》须按专家组意见修改,用人单位按专家组意见整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后,依程序报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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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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